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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中学收费到底按啥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1:55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张辉 实习生梁斌)学校下发收费通知单,一些条款却与政府部门下发的一个农民负担监督卡上说的不符,这引起了很多家长对学校收费的质疑。

  昨日,一名家长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称,自己的孩子在抚宁县抚宁镇中学上学,该校学生大部分是农村孩子。今年开学,学校向学生收取330元杂费和10元自行车管理费,收费依据的是2004年的文件。但2005年每户农民都收到过一张当地政府发放的农民负担监督卡,
里面规定初中生每学年杂费为235元,也没有涉及到自行车管理费的内容,若按照这张卡推理,抚宁镇中每学年就要向该校每名农村学生多收取近百元杂费。是不是学校违规向学生乱收费?

  昨天上午,记者看到了2006年2月21日学校下发的收费通知单,上面表明,收费的根据是冀价行费(2004)41号文件和抚价费(2004)35号文件,里面列出的收费项目有本学期杂费165元、自行车管理费5元、作业本费14元。

  同时这位家长出示了一份2005年度的“河北省农民负担监督卡”,里面重点涉农收费项目标准里初中阶段的杂费标准确实为每学年235元。

  随后,记者来到抚宁县抚宁镇中,该校一位姓马的副校长向记者出示了抚宁县物价局收费许可证,其中列出的杂费标准为每学年330元,而且有自行车管理费每学年10元的收费项目。

  马校长解释说,杂费等收费项目都是根据2004年省里下达的“一费制”收费标准执行的,向学生收取自行车管理费是因为学校存车处一直是租用附近村里的土地,2004年经抚宁县物价局批准才开始收费。

  对于家长提到的农民负担监督卡,马校长表示并不知晓,并且介绍说,抚宁镇中学生虽然以农村孩子居多,但是它却属于城镇中学,而非一般的农村中学,收费标准也比农村中学高。

  抚宁县物价局收费股工作人员证实,在学校收费上,城镇中小学和农村中小学的收费标准是不同的,抚宁县内抚宁镇中、四中以及抚宁一小、二小属于城镇学校范围,执行城镇学校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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