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建设须对生态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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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2:00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王荟)农业部将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资源与生态补偿机制,减少工程建设的负面影响,确保遭受破坏的资源和生态得到相应补偿和修复。 昨天,农业部举行贯彻实施《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新闻发布会。纲要明确规定,要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资源与生态补偿机制,减少工程建设的负面影响,确保遭受破坏的资源和生态得到相应补偿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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