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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老婆顶他人之名当教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2:12 燕赵都市报

  本报沧州电(记者刘树鹏)“1994年,乡中心校校长告诉我已经被除名。现在我却发现,我被除名后,校长的妻子就冒用我的名字成为民办教师,后来又转成正式教师。”昨日上午,曾当过10年民办教师的东光县龙王李乡妇女董秀森,激动地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44岁的董秀森告诉记者,1983年8月,她参加县里组织的招聘考试,成为民办教师,在耿西村小学教书。她很热爱工作,在教书育人的同时,还利用业余时间进修,先后取得中
师函授毕业证、教材教法合格证、教师进修合格证。1993年5月,董秀森因孕产哺乳原因请假,找了一名代课教师顶替自己的工作。后来又因孩子患肺炎住院,没有及时返回学校。1994年,孩子病好后,董秀森回到学校。学校负责人说:“工资表上已经没有你的名字了。”

  董秀森感到意外,找到乡中心校,中心校校长白某告诉她,因为请假时间太长,她已经被除名了。董秀森流着眼泪,默默回到家里。

  2004年,有人告诉董秀森:“你当时并没有被除名,你的名字被挪到秦村镇,被别人冒名顶替。”2005年11月,董秀森经过仔细了解得知,正是中心校校长白某的妻子耿某冒用自己的名字当上民办老师,而且已经转为正式教师。在秦村镇教师工资表上,董秀森果然查到自己的名字。

  “我找到白某,白某承认了这件事,但他说我想恢复工作已是不可能了,可以考虑给我一些补偿,我没同意。”董秀森认为,自己莫名其妙被上级领导的妻子顶替工作达10多年,教育部门对自己应该有个交代,白某、耿某也要承担侵权责任。今年2月8日,她向东光县文教局递交了反映材料。

  东光县文教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纪检部门已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和董秀森反映的情况没有什么出入。关于白某、耿某的处理意见已经上报到东光县纪检委,正等候上级的批示。

  昨日下午,记者试图与白某取得联系,但其固定电话和手机都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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