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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新规影响百姓生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2:27 现代快报

  从现在起,房产又有两项新规直接影响到百姓生活。

  抵押价值不必非要评估

  2006年1月25日,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商业银行
在发放房地产抵押贷款前,应当确定房地产抵押价值。房地产抵押价值由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或者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

  解读:市民用房产做抵押、办理抵押登记时,房产价格可由双方约定,不一定非要评估,可以省下一笔可观的评估费。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要求抵押当事人委托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不得指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

  房产查封不再无限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联合出台的有关房屋查封的文件规定:人民法院今后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期限届满可以续封一次,续封的期限则不得超过一年。

  解读:有关申请人应尽快到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相关续封手续,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免被申请人趁机转移被查封的房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再续封的,应当经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且每次再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若查封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继续查封手续的,查封效力消灭。快报记者尹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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