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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承租被拆迁能得补偿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2:27 现代快报

  中央路上一间门面房,产权属于一家贸易公司,后贸易公司将其出租给一家科技公司,科技公司又当起“二房东”转租给了市民张某。去年该房面临拆迁,贸易公司得到了拆迁补偿款,科技公司作为承租人也得到了一定补偿。那么实际承租人张某应该得到房产部门的补偿吗?欢迎拨打96060,说出你的观点。

  “法官”断案

  司机李某受单位指派,开车送几个同事去江宁商谈公事。途中应一个同事要求绕道去句容办点私事,结果在句容往江宁的路上出了车祸。李某以受工伤为由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后又诉至法院。

  鼓楼区丁小姐:李某受伤总体说来还是在工作时间内,也算是在工作途中,应该视为工伤。

  瑞金路钱先生:李某送同事去办私事,改变了原先的安排,就不能认定为因工受伤。

  法院观点:李某在工作时间内碍于人情,擅自改变行车路线,且并未得到领导的同意,受伤的原因不属于行政法规中规定的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其受伤治疗当然不能由单位完全“埋单”,更不能认定为工伤。快报记者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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