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歹徒抢的哥反被夺“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2:31 京华时报

  撞见巡警获刑3年

  本报讯(记者邹桂通讯员王悦)苗某和刘某持假枪抢劫的哥,反被的哥夺下“手枪”。近日,两人因抢劫罪被丰台法院判处3年徒刑。

  去年9月20日晚,预谋抢劫出租车的苗某和刘某上了一辆出租车。在偏僻之处,苗某
突然掏出玩具手枪顶在的哥头上,刘某也拿出刀。司机没有惊慌,在“安抚”劫匪时,右手一把抓住苗某拿着“枪”的手腕,夺下了“手枪”。的哥随后一脚踹开车门,迅速跳下车。正在此巡逻的民警发现后立即将苗、刘两人抓获。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