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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民与律师打起连环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3:30 新晚报

  本报记者于殿奎

  一彩民在山东中了300万大奖,但当地体彩中心却拒绝兑付;该彩民无奈回哈聘请律师打赢官司后,却因拒付40万元律师费成了被告。

  日前,道外区法院对这起案件做出如下判决:该彩民给付律师事务所服务费40万元
。现在,该律师所已收到这笔费用。据了解,如此奇特的案件在全国尚属首例。

  彩民请律师 追回300万大奖

  2002年5月,邢建国看到山东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举办“29选7百次幸运大派送活动”公告,及在《齐鲁晚报》上发布的宣传报道,就花2万元买到山东体彩总第57期“29选7大派送第3期”彩票,并于2002年5月21日当晚,中了1至7等常规奖和全民健身奖300万元。可是当邢建国到体彩中心兑奖时,工作人员虽然认定邢建国买的彩票中奖无误,但却告诉他:“全民健身奖300万元取消了,只能给1至7等常规奖。”至于大奖取消的原因,工作人员无法解释。

  邢建国认为,山东省体彩中心不该失信于彩民。他委托黑龙江省太平洋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少波、律师助理于秉仁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并在2002年11月6日,与太平洋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一份服务协议书,按约定,该所全权代理邢建国通过诉讼方式向山东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主张彩票中奖奖金300万元,待索回300万元奖金后,邢建国支付事务所代理费40万元。

  庭审中,山东省体彩中心辩称,邢建国曲解了公告的活动内容,其真实意思是除按规定参加当期常规奖项和全民健身奖兑奖外,另可获赠10期幸运奖中的1次,即在10期内可参与10期兑奖;邢建国领奖时,工作人员说的话不能作为证据。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法院认为,体彩中心作为彩票机构向社会发出销售彩票公告,是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的一种要约行为,彩票中心已经确认并兑付了邢建国1至7等常规奖奖金,也应按公告兑付邢建国“全民健身奖”300万元。

  体彩中心提出上诉,最终被山东省高院驳回。

  律师告彩民 追回40万服务费

  官司打赢了,当太平洋律师事务所向邢建国索要法律服务费时,却遭到邢建国的拒绝。为此,太平洋律师事务所向道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邢建国认为,太平洋律师事务所不具备起诉他的主体资格,因为他从未与太平洋律师事务所签过任何书面合同,与太平洋律师事务所不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从协议内容上看,合同的当事人是孙少波个人,而不是太平洋律师事务所,因此,不存在邢建国拖欠太平洋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费的事实。

  为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2004年11月,太平洋律师事务所向道外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法官温长春赶到济南市,将邢建国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300万元中的45万元予以诉讼保全。

  道外区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依法有效,在履行合同中,双方对履行的内容均未提出异议,太平洋律师事务所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了协议,而邢建国未能按约定支付太平洋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费。因此,对太平洋律师事务所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对太平洋律师事务所要求邢建国承担在诉讼中的实际支出费用和诉讼保全费,是由于邢建国违约造成的,因此邢建国应承担相应的费用。道外区法院依法判决,邢建国给付太平洋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费40万元及其他费用。现在,太平洋律师事务所已收到这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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