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交付使用条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3:30 新晚报 | |||||||||
(一)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符合规划要求,并经验收合格;(二)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环境保护设施已经建成并经环境保护部门验收合格;(四)生活用水设施和水质符合卫生、节水相关标准,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纳入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并正式供水;(五)排水设施符合相关标准并经验收合格,雨、污水排放纳入城市雨、污水排放系统;(六)用电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七)供热系统符合供热配建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