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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贪污罪并向原贵州交通厅厅长行贿杨明一审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4:16 深圳特区报

  【据新华社贵阳2月28日电】(记者何云江)重金行贿原贵州省交通厅厅长卢万里、在高等级公路工程的材料采购业务中,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家公路建设资金1500余万元占为己有的原贵州省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经理杨明,日前被贵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贪污罪、行贿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法院查明被告人杨明还存在行贿行为。1999年3、4月间,杨明先后两次送给卢万里
人民币250万元。1996年4月至1997年8月,被告人杨明为答谢贵州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原局长高光礼在承建工程中的帮忙,先后三次共送给对方人民币1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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