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换届:不准突击提拔干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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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4:18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孙琳)今年二季度起,我省市、县、乡三级党委将分批集中进行换届。在2月28日召开的全省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省委组织部表示,对换届前和换届中发生的违规用人行为,将坚决从快、从严、从重查处。 ———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特别是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买官卖官以及为跑官要官的人说情打招呼的,一经发现迅速组织调查核实,
———换届期间,对搞非组织活动的,一律不准提拔使用,并要免去其担任的领导职务, 再按有关规定处理;有提拔的,要坚决拿下去。 ———凡领导干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提拔任职前已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对反复出现违规用人问题的地方,或对本地用人上不正之风监督防治不力的,将对负有领导、监督职责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会议强调,在班子换届前、机构变动或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调动时,不得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党委(党组)必须向省委组织部写出书面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研究决定。 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魏宏出席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