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新法律法规新春添暖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4:29 山西晚报

  从2006年3月1日起,一批重要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正式实施,将给我国的经济社会和百姓生活带来深刻影响。

  治安管理处罚法:六大变化彰显人性

  备受社会关注的治安管理处罚法3月1日起正式实施,针对1987年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施行以来,社会治安管理方面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主要在6个方面做出修改,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防止权力滥用方面将发挥更大作用。

  一是突出强调社会治安管理必须坚持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促进社会稳定。二是增加规定了应该受到治安处罚的一些行为。比如增加了对破坏计算机网络系统,虚拟空间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以及对于强迫他人劳动、用暴力威胁他人劳动的行为的处罚。三是适当提高了罚款的最高数额。四是缩小了治安拘留处罚自由裁量的幅度,把治安拘留处罚按照不同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的性质,区分为5天以下,5天至10天,10天至15天。五是处罚的程序更加公正。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程序方面增加了26条,作出比较详细的规定。六是加强了对公安机关尤其是人民警察执法规范的要求。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艾滋病感染者医疗单位不得推诿

  不得歧视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本人不同意不可公开艾滋病感染者或病人信息,医疗单位不得因病人是艾滋病感染者而推诿拒绝治疗……即将施行的《艾滋病防治条例》从宣传教育、预防与控制、治疗与救助、法律责任等方面对艾滋病防治的相关方面予以明确规定。

  条例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条例规定,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

  中国划定“城市蓝线”加强保护城市水系

  为加强对城市水系的保护与管理,保障城市供水、防洪防涝和通航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建设部出台《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在城市蓝线内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

  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城市蓝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

  责任追究制为公证设“高压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颁布的《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同时实施。公证法在公证行为中引入责任追究制度,为公证设立“高压线”,以从源头上防范公证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

  文化、公安部门工作人员近亲不得参与娱乐场所经营

  为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保障娱乐场所的健康发展,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条例规定,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健康环境,条例规定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也不得招用未成年人。

  吃穿住医葬:农村五保户有保障

  国务院发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3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将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设备、管理资金,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条例规定,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办理丧葬事宜。

  价格听证商品和服务须进行成本监审

  为提高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成本监审行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发布了《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规定凡是需要实行听证制定价格的商品和服务,都要进行成本监审。成本监审实行制定价格前监审和定期监审相结合的制度。未经成本监审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不得制定价格。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