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河北顺平县医院71人吃回扣 6名医生被判受贿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6:03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新华社电 近日,河北省顺平县医院6名收受药商回扣的医生一审被判受贿罪。这起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由此引发的法律界定问题值得人们关注。

  据查证,顺平县医院2003年9月至2005年4月间的十几万张处方中,药商共推销回扣药品20多种,拿回扣的涉案医生71人,90%有处方权的医生甚至一些骨干科室的医生参与其中,涉案金额达20多万元。

  去年12月28日,杨某等4名药商以行贿罪被起诉;姚某等6名医生以受贿罪被起诉。

  今年1月17日,顺平县法院对顺平县医生集体收受药品回扣案作出一审判决,姚某等6名医生被判受贿罪,但由于受贿金额均不足1万元,且案发后退赃积极,因此免予刑事处分。同时,4名药商也构成行贿罪,也被免予刑事处分。

  在顺平县医院吃回扣这起案件中,有些医生认为自己不是公职人员,收受回扣不是犯罪,因此要提起上诉,以洗清“受贿罪”的罪名。河北省一家著名医院负责人甚至认为,吃回扣在医疗行业有普遍性,这一行为承受的应该是道德谴责和经济惩罚,而不应该是法律惩罚。

  我国刑法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务人员的公务行为。法律界人士认为,对于医疗机构的“管理者”利用职权收受药商回扣的行为,如果数额较大,就构成刑法所指的受贿罪;对于医生收受回扣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法律界还没有形成定论。2004年,浙江瑞安市人民医院56名医生收取了医药代表共计110多万元的回扣被检察院查处。案发后,这家医院几名受贿几万元的行政干部被依法判刑,但是受贿数十万元的医生却因“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只受到了行政处罚。

  去年12月24日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六)草案,就欲将商业贿赂的主体扩大到公司、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一些业内人士认为,今后医生吃回扣、拿提成被判受贿罪将是必然趋势,顺平县医院医药回扣案的一审判决是先行一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