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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呼吁 择校费应坚决取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6:1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分组审议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时,择校费成为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集中关注的焦点问题。委员们建议,草案应明确禁止各地办重点学校、重点班和收取高额择校费。

  一些地方在义务教育阶段办了重点学校,一些非重点学校的内部又办了重点班,把骨干教师、教学经验比较丰富的教师全部集中到这些重点学校和重点班教学。“办重点的目
的是什么呢?主要就是收费。重点学校有赞助费、有择校费,学校里的重点班也有择班费。”黄康生委员在分组审议时说。他建议草案中应明确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划分重点学校或重点班、非重点学校或非重点班”。

  “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的问题如果不能认真研究解决,这个法律很难真正落到实处。”王涛委员说。 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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