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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可承包县级公路养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6:1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重庆市交委获悉,为加大对县级以下公路的养护,从今年起,该市将对县、乡道的大中修工程分别按每年每公里7000元、3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并允许个人承包养护等级较低、自然条件特别困难的公路。

  据了解,重庆县级以下公路占所有公路的三分之二以上,有的区县比重更大。由于这些公路的养护未纳入市政府统一安排,全由地方自筹资金负责,仅此一项,每年各区县政
府需投入资金数亿元。但不少区县因无法筹措到如此庞大的资金,使不少公路处于年久失修状态。

  从今年起,该市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将统筹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养护资金,除收费公路的养护资金由收费业主单位负责筹措外,市交委每年将对县、乡道的大中修工程分别按每年每公里7000元、3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同时,对拖拉机养路费、摩托车养路费也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专项用于县级以下公路的管理养护。

  此外,对等级较低、自然条件特别困难并难以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养护的部分县级以下公路,各区县(自治县、市)可通过聘用、委托、承包等方式,交由个人分段养护。何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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