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人实行“三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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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6:1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母心)昨日,《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实施。该《办法》规定,凡成都市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将实行信息、过程、结果“三公开”的原则,且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同时,五类人员可免于考试。该《办法》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四个原则,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考。专业特殊且工作急需、在公开招考中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所需人员等五类人员经公开招考主管机关同意后,可直接进行考核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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