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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普通高校招生规定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6:1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谢梦)教育部关于《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日前下发到省招办,相关规定显示,除了高校招生向中西部倾斜等一系列招生改革措施外,严禁招生乱收费、严禁违规录取、严厉打击招生中介诈骗、防范和治理“高考移民”是今年招生工作的四项重点治理内容。

  教育部在《通知》中强调,任何地方和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
费用;高校不得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将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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