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灵海产品竟用化学试剂泡辽宁省工商局昨日公布2005年工商系统打假十大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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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6:33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首席记者张健报道 辽宁省工商局昨日公布2005年工商系统打假十大案例,使用化学试剂加工水产品案成为“代表”。 2005年以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为保证节日市场安全,开展各种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0万人次,检查47万户次,抽查监测各类商品5109批次,其中食品2189批次;共查办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5462件,案值5322万元;查办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7168件,
2005年3月,抚顺市工商局新抚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该市榆林钢材市场捣毁了一个用化学试剂加工水发产品的黑窝点。当场查扣用做原料的火碱、硫酸亚铁、双氧水和未浸泡的海参等干料约1.5吨。 经查,当事人荆德玉于2004年6月至2005年3月期间,为了增加水产品重量,延长保鲜时间,缩短泡发时间,以便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无视国家法律和消费者身心健康,在加工海螺等水产品过程中,擅自使用了火碱、双氧水、硫酸亚铁等非食用化学物质,并将上述水产品在市场上销售,非法获利6000元。 抚顺市工商局新抚分局依法取缔了该窝点,对尚未销售的使用化学试剂加工的水产品予以销毁,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的行政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