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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今起处罚交通违章行人及非机动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6:52 扬子晚报

  经过一周的宣传,从今天起,南京交警要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动真格了。记者了解到,交管部门选择了30个人车流量大的路口作为执法重点地区,除此以外的其他路口,走路和骑车违反交通规则,以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照例处罚。

  宣传一周少数市民仍违章

  据交管部门介绍,南京自2001年以来,已连续4年被评为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一等水平城市。但是,去年全年,南京处罚的各类非机动车闯红灯有25.9万余起,行人闯红灯2.3万余起,少数市民的不文明交通行为,直接加剧了道路拥堵,甚至引发交通事故,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已经成了南京交通的顽疾。这一现状与南京的城市形象明显不相称,很多外地人到了南京之后,对南京行人和非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也留下了很坏的印象。南京交管部门因此决定,在警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用一年的时间,下大力气整治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一定要将市民的不文明交通习惯扭转过来。

  2月21日以来,交管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发放了50万份交通文明宣传单页,呼吁市民文明行路。由于前期以宣传教育为主,交警对少数市民的违法行为只是进行了口头警告,但从今天起,对这样的市民,交警将严格按照道路

交通安全法规定进行处罚。

  对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行人横过道路未按规定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当场处罚20元;对非机动车在路口遇停止信号时,车辆停止但车后轮超越停止线的,对驾车人当场处罚20元;对非机动车未停止、超越路口停止线仍继续通过路口的,对驾车人当场处罚50元。

  市民对严管看法不一

  在机关工作的陈小姐说,她对本报2004年12月《14次敬礼未能打动违章女!》的报道至今记忆犹新。文中的女青年从公交车下车后,没有走过街天桥,而是横穿没有人行横道线的马路。执勤交警发现后,一边向她敬礼,一边示意她走过街天桥。已走到道路中间的女青年未加理睬,继续过街。交警只好将其拦下,又敬了一个礼,劝其遵守交通规则。而该女子不但不理睬,还称交警推了她,要求交警当街向她道歉,并要投诉交警。交警连敬了14个礼,仍没能挡住女青年的违章脚步,最后,女青年还是在路人指责下,才悻悻然离去。陈小姐认为,不坚决整治,难免出现更多“理直气壮”违章的人。

  也有一些市民认为,对违章的处罚固然应当坚决,但是否可以适当人性化一些。比如,一些设有过街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线路口,红灯时间特别长,而绿灯时间很短,这显然是更多地考虑到了机动车的通行需求,而将行人的通行需求放在了次要位置。记者亲身体验后也发现,确实有不少路口存在这种现象,在上海路与汉中路西侧路口,人行横道线上红灯的时间长达两分钟,而绿灯的时间仅有20秒,一些腿脚不灵便的老人,以及一些带幼童的妇女,为防止在绿灯时间内过不了街,往往在红灯尚未结束、但车流量较小的瞬间就开始过马路,希望交警能适当照顾一下这些群体,更多地考虑一下如何让他们更方便快捷地过马路,而不是简单地一罚了之。

  30个路口涵盖主要地段

  记者了解到,此次交警部门选出的30个主要路口,都是车流量、人流量较大的路口,也是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比较严重的地区,交警拿这30个路口“下刀”,就是为了在整治中先起个示范作用。这30个路口分布在南京八个区,请广大市民注意。

  玄武区:中山路长江路路口、珠江路路口,北京东路安仁街路口,太平北路珠江路路口、长江路路口,洪武路长江路路口。

  白下区:中山路中山东路路口,中山南路程阁老巷路口,洪武南路白下路路口,汉中路上海路路口,太平南路白下路路口、龙蟠中路大中桥路口。

  秦淮区:中华路长乐路路口、建康路路口,中山南路升州路路口、集庆路路口。

  建邺区:莫愁湖东路水西门大街路口、汉中门大街路口,水西门大街湖西街路口。

  鼓楼区:中山北路云南路路口、新模范马路路口,北京西路云南路路口、宁海路路口、西康路路口,中央路湖南路路口,华侨路管家桥路口。

  下关区:建宁路热河路路口、玉桥市场路口。

  栖霞区:和燕路黄家圩路口。

  雨花台区:雨花西路纬八路路口。

  本报记者罗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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