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属各区被征地人员人均养老保障月增20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7:16 中国宁波网 | |||||||||
宁波日报讯(记者汤碧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发布信息,根据市政府安排,市属各区从今年1月份起调高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领取标准,人均每月增加20元,调整后的三档待遇标准分别为380元/月、330元/月和280元/月。 据悉,市属各区自2003年实施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制度以来,已连续3年提高待遇标准。此次待遇提高后,市属各区每年将新增养老保障费支出3000万元左右。同时,余姚、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