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次裁员5%要向政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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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7:34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肖姗) 我省企业成规模裁减人员的,裁员方案要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职工总数5%、1年内裁员超过职工总数10%的,要事前向当地政府报告。这是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了解的消息。 据悉,今后凡不能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并妥善解决拖欠职工债务的企业,不得裁减人员。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不得列为裁减对象。实施重组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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