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任免一批人员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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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7:59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昨日下午完成各项议程后在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审计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8号主席令,公布了这一决定。决定将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的决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的任免名单、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的任免名单。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2月28日在人民大会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颁发任命书。 接受任命书的有: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王凤超、王振民、张晓明、饶戈平;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徐泽。 最近,黄保欣、王光亚、刘镇、陈佐洱、夏勇和武大伟因年龄或工作变动等原因,分别请求辞去其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所担任的职务。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2月28日表决免去黄保欣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王光亚、刘镇、陈佐洱、夏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武大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职务。 调整后的香港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为:主任乔晓阳,副主任梁爱诗、李飞;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王凤超、王振民、邬维庸、吴康民、张晓明、陈弘毅、饶戈平、梁定邦、谭惠珠。仍为12人,内地和香港人士各6人,其中包括法律界人士。 调整后的澳门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为:主任乔晓阳,副主任李成俊、李飞;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王振民、李沛霖、杨允中、张晓明、林笑云、徐泽、崔世昌。仍为10人,内地和澳门人士各5人,其中包括法律界人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