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开展宣传《艾滋病防治条例》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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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8:23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57号国务院令,《艾滋病防治条例》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2月28日上午,省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办公室、省卫生厅组织相关部门在中心广场举行了宣传《艾滋病防治条例》活动。 《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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