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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级法院20天“讨薪”722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8:57 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丁宁实习生陈洋)2月28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内6个区法院,向社会通报了7起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同时提醒农民工朋友,一旦利益受到侵害,应及时到法院起诉。“再拖欠就曝光、拘留”

  此次清理工作从2006年1月23日开始,截止到2月12日,沈阳市、区(县)两级法院共受理直接涉农案件89件,涉案标的4193.5万元。现已解决57件,共执行回款722万元,其余
案件正在评估、拍卖、审计程序之中,争取在6月末执结50%%,剩余案件争取在年末执结完毕。

  市中法执行局林昌焕局长在发布会上说:“3月份法院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个人和单位;4月份,对不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个人和单位实行拘留。目的就是要从根本上保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立案审理全以农民工为主

  沈阳市两级法院设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启动办案绿色通道,简便、快捷的办理涉农案件。

  在受理立案方面,对涉及农民工自身利益的诉讼,法院立案庭应当天立案,不得以起诉材料不全等原因迟延立案;对诉讼费、鉴定费等其它费用的交付有困难的农民工,法院应当缓交或免交各项费用;对涉及给付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法院一律先执行后收费。

  在案件审理方面,办案人员也充分考虑到了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对涉及农民工自身利益的案件,要优先审理,做到准确、便捷、快速;对欠款事实清楚,且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案件,法院应引导农民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应依法裁定先予执行;各基层法院,对符合督促程序的案件,应及时向债务人下达支付令,法院执行部门应快速执行。开工前先立“文书”

  “许多农民工之所以总会受侵害,就是因为他们的法律意识还很淡薄。”林昌焕局长通过媒体告诫农民工朋友,“在工作前,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文件,把口头的约定都落实到文件上,这样到法院起诉时可以有法可依;再有就是农民工要提高法律意识,一旦遇到利益受侵害的情况发生时,可以拿着合同到法院起诉。”

  案件

  1

  1994年6月,沈阳百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沈阳某学院签订合同,承包学校内的土建、电气等工程。工程完成后,由于学校拖欠百宏建筑工程公司75万余元的工程款,使得包工头姜长伦长年受到农民工的追债,不敢回家。有一次,姜长伦家中老人病重,他冒险回家探望,被村民围攻,不得已借了一笔高利贷才得以脱身。

  2003年12月,姜长伦将沈阳某学院与百宏建筑工程公司告上沈河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沈阳某学院给付姜长伦工程款755853元,但沈阳某学院一直拖延不理。

  后经沈河区法院的调解,沈阳某学院终于决定于2006年1月末付给姜长伦工程款20万元。该案其余款项目前正在执行过程中。

  案件

  2

  沈阳华强集团华富工程有限公司于2000年至2001年8月期间,为市直某机关办公楼施工。该机关一直欠工程款400万元。和平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7月30日立案执行。后经工作,今年1月26日,该机关先偿还了100万元以解决农民工的工资,并承诺尽快偿还余款。

  案件

  3

  2003年9月,辽宁某体育建筑工程公司与赵某签订了一施工合同,2003年12月工程竣工后,赵某给付32万元工程款,尚欠14万元未给付。2005年3月24日,建筑公司将赵某起诉至法院。经调解,赵某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3万元,但一直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后经工作,款项全部送到了农民工手上。

  案件

  4

  2006年1月27日,韩资企业沈阳某有限公司拖欠118名农民工工资。法官们找到企业的负责人,耐心细致的说服讲解,最终取得了外商的理解和配合。双方于2月14日签署了调解协议书,企业即时给付原告方所欠工资额的一半,其余欠款于2月25日全部清偿。

  案件

  5

  2005年6月29日,铁西区人民法院判决沈阳某房屋开发公司给付5名农民工劳务费79045元,并从2005年1月26日起按银行利率支付利息。但开发公司并没有按时履行判决,法院执行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终于在春节前从银行中扣划开发公司存款102549元,连本带息送到农民工手上。

  案件

  6

  2005年,王宝志和同村的20多名青年与建筑商马某签订了12万余元的土建工程。完成工程后,马某却迟迟不付工钱,工人们只好将其起诉到东陵区法院。进入到执行程序后,马某仍然以各种借口拖延还款。

  办案人员遂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2005年12月23日在建行查到马某个人存款,并将欠王宝志的全部欠款一次性执行到位。

  案件

  7

  2005年,沈阳某水利工程公司因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工程款上发生纠纷,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筑材料款。为解决农民工生活问题,市中法先期筹措了30万元给农民工。经市中法执行局的协商,被执行人最终同意支付350万元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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