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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某医院医生吃回扣被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9:18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据《燕赵都市报》报道,从去年3月起,河北省顺平县检察院以查处卫生系统回扣为重点,揭开了顺平县医院医药回扣的黑幕,并将涉案药商和医生公诉至法庭,其中6名医生一审被判有受贿罪。

  一所普通的县医院,在两年多的时间里,71名医生吃掉药商返给的回扣20多万元,涉及医院全部有处方权的科室和90%以上有处方权的医生,7家药商提供的20多种药品中,病
人每一次打针,开单医生就会有几元、十几元,甚至几十元的回扣收入。

  药商每月进行贿赂

  2003年以来,每逢月末月初,就会有一辆白色桑塔纳轿车神秘地出现在顺平县医院住院部附近。从车上下来的人既不是看病,也不是探视病人,每次都是鬼鬼祟祟地与医院的工作人员进行交往,然后迅速离开。

  2005年3月,这一现象被反映到顺平县检察院,检察院领导当即做出决定,开始秘密初查。秘密侦查人员经过长时间的蹲坑监控,确认车上的人是向医院推销新特药品的药商,他们在每月月底或下月月初对医院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

  6名医生被判犯罪

  在取得充足的证据后,2005年5月23日,侦查人员将正在进行回扣交易的药商和医务人员当场抓获。

  2006年1月17日,顺平县人民法院一审对顺平县医院医生集体收受药品回扣案作出判决,包括内二科主任在内的6名骨干医生被判犯有受贿罪。由于这6名医生的受贿金额均不足10000元,且案发后退赃积极,因此免予刑事处分。同时,顺平县法院认定本案中的4名药品推销人员均构成行贿罪,但也被免予刑事处分。

  ■分析

  药品流通黑幕重重

  据了解,由于目前我国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数量众多,导致医药流通领域中“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盛行,一些推销人员为销售药品、医疗器械,以“宣传费”“新药推广费”“处方费”等名目,向医院领导、药剂科以及临床医生大肆行贿,一般按照药价5%到15%甚至更高的比例给医生以处方回扣,让医生多开药。

  一位从事了30多年医疗工作的医院院长说,在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环节存在着太多黑幕。只要换一个名字,一些厂商就敢把药卖出成本价几十倍甚至几百倍的虚高价格。一种核心成分为青霉素的感冒药针剂,成本仅6角钱,加入一点无关紧要的成分后,价格狂升到150元到600元一支;几元钱的氟哌酸成分不变,换个包装就变成了100多元一盒的新药。药厂和药商将一些廉价而疗效好的药品改头换面,按“新药”重新定价,在医药界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

  据了解,同是新药审批,2004年中国药监局受理了10009种新药申请,美国FDA仅受理了148种。这一数字差异,反映出二者对新药认定和新药审批权力的根本差异。

  ■措施

  加大商业受贿“有罪判决”

  在顺平县医院吃回扣这起案件中,包括内二科主任在内的6名骨干医生被判犯有受贿罪。一些医生认为,开处方吃回扣是个普遍现象,况且平均每个医生的涉案金额很小,与大医院相比是小巫见大巫。因此,有的医生并不服气。据负责该案的顺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介绍,其中有些医生认为自己不是公职人员,收受回扣不是犯罪,因此要提起上诉,以洗清“受贿罪”的罪名。

  我国刑法规定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务人员的公务行为。法律界人士认为,对于医疗机构的管理者利用职权收受药商回扣的行为,如果数额较大,就构成刑法所指的受贿罪;对于医生收受回扣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法律界还没有形成定论。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今后医生吃回扣、拿提成被判受贿罪将是必然趋势。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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