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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今起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9:19 金羊网-新快报

  企业不年检最高罚10万

  新快报讯(记者 杨莉 通讯员叶华新)从今天开始,企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年检了!记者昨天获悉,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企业年度检验日期由以往的1月1日开始改为从3月1日开始,6月30日结束。其中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并
可处以最高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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