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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站将普及乡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9:57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讯 到2010年,全省乡镇将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公民可以借助公共交通工具2小时内到达法律援助机构或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申请法律援助。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获得的消息。

  据介绍,我省法律援助制度建立于1997年,目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机构。2001年以来,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555件,受援人免交代理费而从中受益1
0797万元。根据计划,到2010年,全省乡镇将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形成省、市、县、乡(镇)四级的法律援助网络,公民可以借助公共交通工具2小时内到达法律援助机构或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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