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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法官荣获2005年“银法槌奖”载誉归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0:02 云网

  作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唯一推荐的“2005中国法官十杰”评选活动候选人,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志近日荣获“银法槌奖”。2月28日,张立志从北京载誉归来,在昆明机场受到了隆重而热烈的欢迎。

  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联合举办的“2005中国法官十杰”评选活动在北京揭晓。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为获此殊荣的“十杰法官”颁发
“金法槌奖”,此外还有23位候选法官获得“银法槌奖”。中宣部、公安部、法制日报等有关单位领导,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在京院领导出席了颁奖典礼。

  本地多家媒体赶到机场采访了张立志,张立志激动的表示,在第二届“中国十杰法官”评选活动当中,自己能够有幸作为云南法院系统唯一的一名候选人参加评选,并获得了“银法槌奖”,感到十分高兴和荣幸。自己将以此为起点,努力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忠实履行法官职责,努力争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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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立志,男,汉族,中共党员,1962年8月出生于云南省禄劝县彝族苗族自治县,1978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83年1月退伍后被安置到禄劝供销社任保卫股长,1987年1月调到禄劝县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执行庭副庭长、庭长,2004年3月任禄劝县人民法院院长。

  张立志于1992年担任禄劝县法院执行庭庭长时,锐意进取,率先垂范,带领执行庭干警,克服困难,积极开展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1993至1997年5年间年年超额完成任务,执结各类案件2005件,执行标的额达940.35万元。张立志还主动承办大案、要案和“硬骨头”案件,使执行工作走向良性循环,取得了在昆明市两级法院中唯一执行工作结案率连续9年突破90%的可喜成绩,实现了新收执行案件“无积案、无执行上访”,“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张立志担任院长后,仅2004年全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261件,结案率达98%,标的额逾1971万元。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财政十分困难,法院办公、居住条件极差,张立志经多方协调,在各级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大力关心支持下,争取审判大楼建设资金。2004年10月30日开工建设,建筑面积为7186平方米,可望在2005年底竣工交付使用。

  1994年以来,张立志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年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多次被禄劝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分别被昆明市委、市政府和云南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 2002年1月,被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评为云南省首届“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被昆明市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评为“昆明市优秀文明市民”,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先后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荣立个人二等功。2005年4月,被云南省委、省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代彦 王翁阳 赵丽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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