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不节水今后别上市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0:28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宇鑫)市建委、市水务局等八部门昨天联合发布了《北京市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即日起,市场上销售的水嘴、便器系统、便器冲洗阀、淋浴器等四类用水器具,都必须符合节水标准,继续销售不合格节水型用水器具产品的,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今年年底前,非节水型用水器具将退出市场。 家庭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77%
自1997年开始,北京市建设节水型小区,到2005年累计建成市级节水型居民小区约1250个。2005年当年,18个区县共建成市级节水型居民小区141个,建成区级节水型居民小区60个,居民家庭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77%。截至去年末,全市党政机关、社会单位的节水型用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0%。 从今年开始,本市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无论是设计还是采购、使用的水嘴、便器系统、便器冲洗阀、淋浴器等四类用水器具,都必须符合节水标准,否则相关单位将受到严厉处罚,年底前基本实现非节水型用水器具退出市场。 “截流”不节水器具从图纸开始 据《北京市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推广工作实施方案》,今年4月初至2006年6月底,市、区两级建委、规划委加大对建设工程特别是公共建筑使用用水器具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从今年二季度开始,市规划委对建设项目设计图纸进行专项检查,全市抽查不少于100个建设项目。 城管部门介入专查宾馆饭店 市城管执法局将从今年7月1日起对本市各行政、事业、企业、社会团体的办公与工作场所,各经营性、服务性、公益性工作场所安装使用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的行为进行查处,抽查不少于100家企事业单位。不少于100家宾馆、饭店、商场的公共场所,对使用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的单位,将依据《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