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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丢失良知 亵渎科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0:29 大华网-汕头日报

  医院盗取骨髓,是给不幸的患者增添了又一重不幸,在身体创伤之外多了一重心灵创伤。尽管院方解释“抽点儿骨髓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但违反了基本的医德伦理和起码的程序正义。“程序正义”先于“实体正义”,这是基本常识,事先未经患者同意、履行必须的程序,任何医生无权在手术过程中取走患者的任何器官、肉体移作他用。尽管院方称抽取出的骨髓“用于科研”,被运用到了“骨髓干细胞体外培养”实验中,但真正的科研不是做贼,不是偷盗,不是以损害他人的利益而换来自己的成就———盗取患者骨髓进行的科研,就
是对科研的最大亵渎!

  一切丧失正义的科研,都不是真正为公众利益而进行的科研,而是为了自己获取名利的所谓的“科研”。当科研丧失了正义、良知、公理、人道,那就是科学精神的沦丧;建立在偷盗患者骨髓基础上的科研,就是邪恶的科研,不管这样的科研做得多么漂亮、成果取得多么重大。“这块髂骨移植后,遗留在上面的‘针眼儿’将从此消失,进而达到‘查无实据’的效果,因此,这实际上是一次有计划的‘盗取’。”报道说,该医院手外科是沈阳市一级重点学科,并已跻身“全国优秀医院行列”,那么,如此之“优秀”,就是相当于“盗取”而得的。人类需要建立在偷盗骨髓基础上的科研成果吗?不需要,也没必要。

  韩国“克隆之父”黄禹锡科研造假事件一度轰动世界,它带给我们的警示是深刻的,韩政府采取了取消黄禹锡“最高科学家”称号等一系列惩治措施,那是一个国家层面的知耻而后勇。我国有媒体发出了“拯救大兵黄禹锡,拯救科学界”的声音,那么,如何才能拯救“黄禹锡”们、拯救诚信流失的科学界?严惩就是必需的前提。遗憾的是,可以想见,盗取骨髓用于科研的“小黄禹锡”们,大抵是不会受到什么“严肃处理”的,别说“小雨”淋不着几滴,就是“雷声”恐怕也听不到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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