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一批法律法规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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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0:59 天津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记者田雨陈菲)从2006年3月1日起,一批重要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正式实施,将给我国的经济社会和百姓生活带来深刻影响。 艾滋病感染者就医医院不得推诿 不得歧视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本人不同意不可公开艾滋病感染者或病人信息,医
条例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 责任追究制为公证设立“高压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颁布的《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同时实施。公证法在公证行为中引入责任追究制度,为公证设立“高压线”,以从源头上防范公证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证法规定,公证机构应当建立业务、财务、资产等管理制度,对公证员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建立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公安人员近亲属不得经营娱乐场所 为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保障娱乐场所的健康发展,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条例规定,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吃穿住医葬:农村五保户有保障 国务院发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3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将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设备、管理资金,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责任编辑:闫新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