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撕毁30元 被重罚9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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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1:39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因爱车被自行车刮花,车主周某竟将对方主动赔偿的30元人民币当场撕得粉碎。周某为此付出了代价,广州越秀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警告并罚款9000元的处理。 2月24日下午,廖某骑着自行车在西华路金平广场对面路段,为避让一行人与一辆同方向行驶的小轿车相碰,自行车刮花了小汽车,小汽车车主周某马上下车,要骑车人廖某赔偿,廖某掏出30元人民币给周某,但周某接过钱后竟当场把钱撕成碎片,现场群众纷纷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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