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应对突发事件,有准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2:47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孙诚 实习生曹燕)记者上午从市政府获悉,《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简本)》(以下简称《总体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今起颁布实施。作为本市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总体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了对于各类突发事件的指导预防和处置措施,包含25个专项应急预案。这标志着本市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初步形成。

  据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介绍,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区(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

  《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各相关单位定期对预案进行演练,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