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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发布规定保护碉楼与村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5:19 金羊网-羊城晚报

  开平发布规定保护碉楼与村落

  用碉楼拍电影有界限

  本报江门讯开平市昨天发布了《开平市碉楼与村落保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碉楼与村落的保护范围、开发利用及修复迁移等相关事项。

  据悉,《规定》共29条,对碉楼与村落进行了定义,并规定了保护和管理措施以及相关处罚措施等。《规定》中称,碉楼是指有枪眼、门窗窄小、墙身厚实、两层以上的主要用于防卫避灾的建筑物(包括碉楼内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器械、家具、衣物、字画、壁画、雕塑、手稿、书籍、照片、图纸等相关物件),村落是指赤坎镇三门里村落、塘口镇自力村村落、百合镇马降龙村落群、蚬冈镇锦江里村落等四个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提名地以及由开平市以上文化部门定为重点保护的村落。

  《规定》对碉楼的修复迁移以及利用碉楼与村落拍电影作了明确的界限。凡在开平市行政区域内的经该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在册的碉楼,均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碉楼与村落的义务。鼓励多渠道筹措碉楼保护基金或以各种形式参与、支持碉楼与村落保护管理工作。碉楼与村落的保护需要坚持“原状保护、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的原则,碉楼的修复、迁移方案须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利用碉楼与村落开辟参观游览场所、拍摄电视电影或者举办大型活动,应当经过文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在碉楼与村落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进行破坏地貌和生态环境的活动,违者将受到处罚。

  碉楼与村落的所有人或管理使用单位为碉楼与村落的安全责任人,负责管理使用碉楼与村落的日常巡视检查和日常维护、修缮、抢险等工作。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碉楼与村落开辟参观游览场所或向游人收费营利。(饶新一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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