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拆迁工人拆迁户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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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5:57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本市朝阳区无业人员王宝光,为抗拒强制拆迁,竟泼洒汽油焚烧拆迁工人,结果不仅烧了他人,同时也毁了自己。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终审裁定:判处王宝光5年有期徒刑,赔偿被害拆迁工人12.7万余元经济损失。 2003年9月,朝阳区政府责令王宝光及其居住人在9月22日16时前将所住房屋腾空交建设单位拆除,王宝光与居住人迁至临时周转平房。逾期不搬迁,区政府将责成有关部门强
网络编辑:赵志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