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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工人想离厂 行李扣在大门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6:03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本报讯 昨日,在石狮威兰西(中国)服饰有限公司工作的工人刘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13600786110反映:包括他在内的该公司15名工人,因觉得自己不适应工作,前日向公司提出要离开的要求,遭到拒绝;该公司保安将欲离开的工人及行李,拦在厂门口不放。

  [现场]

  保安拦下工人行李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威兰西(中国)服饰有限公司。在该公司大门口附近,记者看到一堆用编织袋装着的行李包。来自江西的工人刘某告诉记者,这些行李是他们的,上午他们要离开工厂的时候,保安不让他们把行李带走。

  [工人]

  不适应休闲服工种

  据工人们介绍,他们是2月14日才来到威兰西的,在公司里做车工。由于他们在原来的工厂里都是做牛仔服,做的是厚料,来到这里以后变成做休闲服饰,做的是薄料,他们无法适应,遂向公司提出离开的要求;车间主任和生产经理都已经答应并签了字,但“再往上走,就不答应了”。

  [公司]

  做完手头的活再走

  记者随后找到该公司副总经理陆春光。陆说,是他不同意工人离开的。工人们进来才半个月左右;进来后,工人们向公司先借生活费,公司也都借给他们;现在,工人们仅仅用一句“不适应”就提出要离开,这让他接受不了。他说,工人们要离开也可以,把那单货做完,清清楚楚地离开,公司是不会阻拦的。

  据陆介绍,工人们之所以要离开,是因为有另一家公司要聘请他们;该公司答应给每个工人600元钱的补贴。前天,该公司还派了一辆车来接他们,“听说是一家夹克厂,但具体不知道是哪一家”。

  不过,陆的这一说法没有得到工人们的认可。

  [劳动部门]

  应提前一个月申请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石狮市劳动监察大队。据该队董大队长介绍,依据有关规定,工人要离开公司,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公司。

  董说,尽管双方未签劳动合同,但事实劳动关系已成立,双方可按规定逐级申请调解仲裁。

  昨晚8时30分许,刘先生电告记者,他们中的5人昨晚已离开公司,但行李仍在公司里。刘说,今天他们将再找相关部门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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