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将更有法可医(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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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6:1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将更有“法”可“医” 昨天,省卫生厅下发文件,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用药的范围进行调整,除了对原有用药范围进行大幅度扩大以外,为了引导农民科学就诊,河南省还首次将报销用药分成乡镇卫生院、县级定点医院及省市定点医院三个层次。 据了解,2003年9月,河南省刚开始尝试在25个试点县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时,共有884种中药和西药被列入农民报销用药范围。两年多后,试点县增加到了65个,覆盖
按照规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患病期间所发生的在《药物目录》范围以内的药品费用,按当地规定的报销程序和比例报销。对超出《药物目录》范围的药品费用不予报销。医疗机构在对“参合”农民使用自费药品时,应事先予以说明并征得患者同意。违规将报销范围以外的药品或者自费药品变通成报销药品的医院,将会受到严厉处罚。 为了尽快让农民用上新被列入报销范围的药品,河南省卫生厅要求各地要尽快更新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以支持新旧药物目录的使用和管理交接。 作 者:记者王芷荭 责编:李志红 来 源:大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