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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八大员”面向社会招聘 驻宁部队试点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6:54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军队部分岗位今年起面向社会招聘非现役公勤人员,是军队用人制度一项重大改革。

  驻宁部队改革试点已正式启动。据悉,将有众多岗位面向南京乃至全省公开招聘。今天上午,负责此项工作的南京军区联勤部司令部胡其勇处长,就军队招聘非公勤人员相关政策规定向本报记者作了详细披露。

  用人范围 根据解放军四总部下发的《军队公勤人员聘用管理规定》,可聘用非现役公勤人员的单位,主要是指军队军级以上单位的机关(不含担负作战任务、试验任务的军级单位)和非作战部队。非作战部队是指:省军区(卫区、警备区)、军分区、人武部;军事训练基地;联勤分部、后方仓库、医院、疗养院,物资采购单位、军事代表局;院校,科研(设计)机构;财务结算单位、房地产管理单位,审计事务所;军事法院、检察院,军事监狱、看守所;档案(图书、博物)馆;联络、宣传机构;新闻、出版、文艺、文化体育单位以及干休所等。

  工作岗位 包括原来由士官和义务兵承担的公务员、打字员、电话员、放映员、广播员、驾驶员、修理工、护理员、炊事员等公勤岗位。

  生活待遇 应聘人员生活待遇通过劳动合同约定,主要包括:工资、奖金、各种补贴、补助、福利、社会保险和依法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有条件的提供必要住宿。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根据当地劳动市场的水平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还按照本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社会保险办法、按时足额为非现役公勤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招聘农业户口的公勤人员,按照当地政府农民合同工的社会保险办法执行。

  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文化程度要在高中以上,健康状况良好,首次聘用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知识和能力。从事技术岗位工作的,还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相应职业经历。同时考虑到军队工作性质的特殊要求,应考察招聘对象是否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等。用人单位要对应聘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业务考核和体格检查,确定聘用人员后,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招聘方式 可以归纳为八个字: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应聘人员可通过驻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推荐,军队人员举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不以任何方式发布广告。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的要求进行选择。即日起有招聘任务的用人单位向社会职介机构(公司)发布招聘计划。地方职介部门按计划招人。需要应聘者可通过有招聘计划的职介部门报名;也可向招聘单位直接报名。

  聘用期限聘 用公勤人员都要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每期为1至2年,期满需要继续聘用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退伍义务兵和士官的应聘 按规定,退伍义务兵、士官可以应聘,但不是安置。城镇籍退伍义务兵、士官应聘的前提是,应持有当地民政部门核发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但聘用后,不享受国家安置政策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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