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将推广医疗机构医检互认制降低就诊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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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23:0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北京三月一日电 (记者 曾利明) 国家卫生部今天透露:将在中国内地逐步推广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制度,以简化患者就医环节,降低患者就诊费用,有效利用卫生资源,改进医疗服务。 卫生部要求各地卫生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有条件的医院,对已纳入国家和省级质量控制、稳定性好、费用较高的检查项目逐步开展检查互认工作;有条件的省、区、市之间
卫生部为此发出的通知称,医疗机构间检查互认工作首先要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各地应加强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的监督管理,促进实施医学检验、检查的质量控制和评价,推动医疗机构间的技术交流,为开展检查互认奠定工作基础。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辖区的实际,合理确定开展检查互认的项目,积极探索并逐步推广开展医疗机构间检查互认的有效措施。 医疗机构间检查互认包括检查资料互认和检验结果互认。有专家称,医疗机构间互认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对在医疗过程中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