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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一教师被“推理”成杀人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1:37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 据新文化报报道,1994年,和龙市十里坪村22岁的民办教师于奎亮正准备结婚,他家是村里公认的首富。 但5月15日发生在村子里的一起命案,改变了于奎亮的命运。9岁女孩在家中被杀,警方认为于奎亮就是杀人凶手,作案原因是强奸未遂杀人。在公安机关审讯中,于奎亮承认了杀人。但在法院每次开庭审理时,于奎亮均翻供,不承认自己是凶手。而警方也并没有找到直接证明于奎亮杀人的证据,最主要的证据就是于奎亮的口供。延边州中级法院三次判处于奎亮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于奎亮三次上诉,省高法三次以“事实
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发回重审。

  2001年2月2日,检察院撤销起诉。同年4月4日,在看守所被羁押7年之后,于奎亮被取保候审,此时,他原来75公斤的体重已减至50公斤。一年后的4月4日,于奎亮被解除取保候审,成为自由人。

  5年申赔终见曙光

  

  5年来,于奎亮一直在申请国家赔偿,但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两个文书成了申赔的难题。近日,延边州中级法院表示,已经决定在近期内立案,进入赔偿程序。延边州委政法委对此高度重视,将于近期召开公检法协调会,协调赔偿。今年2月14日,记者见到了34岁的于奎亮。

  父亲、妹妹、律师受牵连

  

  于奎亮说,为了他,家人在他被捕的7年间多方奔走。1994年7月20日,他的父亲和18岁的妹妹被关进看守所,42天后被释放,被关进去的理由连自己也说不清楚。

  于奎亮的律师刘律师多次上书有关部门陈述案件的漏洞,于1996年被收容审查,理由是收取于彦青(于奎亮父亲)的贿赂,为于奎亮串供。刘律师被关了3个月后,被无罪释放。

  于奎亮杀人是推理出来的?

  

  当年参加于奎亮案审理工作的现任延边州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处长金杰说,当年从卷宗来看,感觉于奎亮就是凶手,“因为他的口供和现场勘察情况一致”,但证据又确实不充分,“那时候经常采用推理的办法,经过推理,认为于奎亮应该就是杀人凶手”,由于证据不足,“判决的确有些勉强,所以省高法一直不认”。

  州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撤销起诉本身就表示检察院已承认起诉不对,表示自己存在工作失误,但检察官很少直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书。

  不起诉的情况分为三种,一种是存疑不起诉,也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第二种是相对不起诉,这种一般针对情节轻微的;还有一种是绝对不起诉。

  村里首富变成首贫

  

  于奎亮家人介绍,于奎亮当年被抓时,于家在十里坪村是首屈一指的富裕户。家里养殖木耳,老二于奎亮和老三于奎东是老师,其他孩子帮着种地,每年的收入都在几万元。

  于奎亮被抓后,父亲、妹妹先后被抓,那时正值收获季节,家里没有劳动力,价值十几万元的木耳烂在地里。这些年,全家人为了帮于奎亮讨公道,花费无数。原村治保主任郑尚文说,10年前的首富如今变成了最穷的特困户,现在,于家负债七八万,成为村里的第一救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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