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目击者敲诈勒索被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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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2:06 京华时报 | |||||||||
肇事司机和死者家属两头“吃”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继肇事司机梁海望被判刑,勒索肇事司机封口费又向死者家属索要悬赏费的目击者曾某,日前被朝阳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法院同时判决曾某将12400元赃款返还给肇事司机梁海望。
今年7月25日晚上9点多钟,天津司机梁海望驾车行驶至朝阳区姚家园路平房桥西侧时,将骑车人邰某碾轧致死。 曾某目睹了事发的全部经过,向肇事司机索要封口费共7800元。几天后,见死者家属提出5万元悬赏费,曾某又把事实真相告诉死者家属,并获得了5万元酬金。8月10日,朝阳交通支队根据曾某提供的线索,将梁海望抓获。 梁海望在看守所得知是曾某出卖他后,便将曾某多次向他索要“封口费”的事抖了出来。后警方以曾某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为由,将曾某逮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