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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校车及驾驶人 将全部建档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2:10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王长春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今年我省交警部门将突出加强对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校车、承租车辆管理,并会同教育部门开展排查摸底,在2006年上半年之前建立上述车辆及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并清退不符合要求的驾驶人。

  据了解,目前,交警部门已经对辖区所有大中小学、幼儿园的学生接送车(包括学校自有的和社会经营的各种“爱心车”)以及车辆驾驶人进行全面认真的摸底调查,逐一登记造册。

  此外,交警部门还在交通违法处理信息系统上查询所有驾驶学校接送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信息,对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除依法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外,禁止其继续违法驾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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