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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吃客人剩菜 罚了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2:10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王小虎 林洪涛

  本报讯 偷吃了客人的剩菜,却要被罚500元!昨日,福州五四路名店街路口的“京门大酒楼”一姓黎的酒楼服务员告诉记者,她每月的工资是700元,500元的处罚,几乎让她白干了一个月。她告诉记者,她很想辞职。

  黎小姐告诉记者,“2月28日晚上,我在包厢里为客人送菜,这个包厢对面的包厢是空的,两个姐妹在那里偷吃东西,我也凑上去尝了两口,不料被领班发现了。领班说,我们都得挨罚,我当时没承认错误,态度不好,所以按全额罚,500元。”

  黎小姐和同事偷吃的东西,是客人吃剩的饭菜,这一点得到该酒楼副总经理林世平的证实。林说:“据领班调查,这些服务员把客人吃剩的鱼拿到对面的包厢,倒出盘子里的汤汁,拌到干饭里吃。”

  至于为什么要吃这些剩菜,黎小姐说:“不知道为什么,闻着那味儿,就是很想吃。”据了解,该酒楼的服务员在下午4时许吃晚餐,晚餐后开始为服务客人做准备。

  京门大酒楼有规定,偷吃东西罚款500元,这项规定贴在员工打卡处的员工通道中。但据酒楼副总说,偷吃东西的现象还是常常发现,有时会出现一拨人偷吃,另一拨人放哨的现象。酒楼对黎小姐施以重罚,是为了警示所有员工。林世平表示:之所以要对偷吃的员工使用这种“高压手段”,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也是为了维护酒楼的形象。林举例说:“对于剩菜,员工应该先询问客人要不要换成小盘,要不要打包,自行撤了自己偷吃,显然有损消费者利益。”

  林世平还告诉记者,虽然500元的“高压线”显得十分严厉,但出于“以人为本”管理的需要,这项制度还是通过民主协商产生的。“制度是通过领班、部门负责人开会商议出来的。”林世平说。

  这项制度宣布前,还在该酒楼的班前会上宣布过。林世平认为,如果有异议的话,员工会表示反对。“我们在会上问大家‘有没有问题’,大家都没有问题,所以就通过了。”林世平认为,既然是一项公认的制度,500元的罚款就是正当的。

  目前,黎小姐想辞职,未得到酒楼的同意。昨日她没有去上班,旷工一天,两种罚款已超过2月份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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