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2:14 哈尔滨日报 | |||||||||
全国政协第十届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出决定 据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意见》完全赞同和拥护。会议认为,《意见》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学习好、贯彻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
决定要求,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意见》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意见》的基本精神,切实加强对学习贯彻《意见》的组织领导。 决定最后说,人民政协的各级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委员,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而努力奋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