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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城老旧小区今年有物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2:35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记者 黄琳)符合条件的沈城旧小区,如果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希望物业“进驻”,便可改建为物业小区。昨天,记者了解到,今后,沈城房产部门将在旧的住宅小区进行物业管理的试点。

  昨天,沈阳市房产局物业处处长吴德仁表示,今年起开始施行的《沈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明确要求,住宅小区内的业主要通过选聘来决定由哪家物业管理企业为自己
服务。如今,沈城还有为数不少的80年代甚至更早时期建成的住宅小区,由于没有物业管理,小区脏乱差现象严重。这些小区中的一些居民也希望能够有物业“管家”照料自家的小区。为了满足这些小区居民的愿望,房产部门将在今年对旧的住宅小区有选择地进行试点。通过整治,具备了物业管理条件的老旧小区也可以实行物业管理。但有一个前提条件是,整治前必须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整治后是否愿意实行物业管理。如果小区内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都同意整治后实行物业管理,房产部门将对这样的住宅小区进行重点整治。

  至于老旧小区住宅区整治后的物业管理,应该参照什么标准收费,吴德仁表示,这将由物价等相关部门给予政府指导价,并召开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服务合同。经过这些程序后,老旧小区也可以物业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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