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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城市供暖保障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2:42 时代商报

  ■起因:我省陈欠采暖费已累计45.04亿元

  ■受困:供暖企业拖欠煤、水、电费46.11亿元

  ■结果:直接影响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稳定

  时代商报讯(记者 赵桂华)截至目前,全省陈欠采暖费已累计45.04亿元!供暖企业拖欠煤、水、电等各种费用的数额越来越大,已形成恶性循环,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稳定。

  为此,昨晚在沈阳北站准备乘车赴京开全国人大会的代表刘长江,将在人代会上建议中央政府加大对我国东北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并减免相关税费,以尽快缓解用户与企业,企业与煤、水、电部门的矛盾,帮助东北各省解决城市冬季供暖困难问题。

  全省陈欠采暖费累计45亿

  

  刘长江告诉记者,辽宁全省城市供暖面积已达4.02亿平方米,2004-2005年度采暖期,14个省辖市供暖部门应收采暖费68.2亿元,实际收费47.8亿元,收费率为70.1%。这是经过各级政府、供暖主管部门和供暖企业的共同努力,自90年代以来我省平均收费率、储煤率、开栓率最好的采暖期,但全省城市供暖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竣。

  现在供暖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累计陈欠款数额越来越大,全省陈欠供暖单位的采暖费累计已达45.04亿元,同比增加2.1个百分点;供暖企业外欠款严重,全省供暖企业欠炭、供电、供水等单位的煤款、电费、水费等高达46.11亿元,同比增加3.1个百分点;由于采暖费收缴困难,造成供暖企业拖欠税款数额越来越多。

  供暖企业一年多支付10亿

  

  那么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哪些呢?刘长江说,供热企业税赋沉重。目前,供热企业不仅要缴纳地税的营业税、城维费等,而且还要缴纳国税的增值税、房地产税和土地使用费;还有困难职工人数增多;现行供暖运行机制不顺。进入90年代后,供暖单位由事业转变成了企业,在燃料、用水、用电等方面实行了市场价格,特别是2004年下半年以来,煤价大幅上扬,仅2004-2005年采暖期全省供暖企业就多支付购煤近10亿元。

  建立城市供暖保障体系

  

  为此刘长江准备在这次全国人大会上建议, 国家应当充分考虑供暖企业经营不景气、无力缴税和承担一定社会责任的实际情况,对供暖企业历史形成的拖欠的增值税金给予减免。

  最引起记者注意的是刘长江还建议建立城市供暖保障体系,他说虽然省市政府都拿出了一些资金,对社会低保户和困难企业职工的采暖问题,给予一定的补贴,但终因财力不足,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国家仍需要从振业老工业基地的角度,支持东北的城市供暖改革顺利进行,促使地方政府建立起完善的供暖保障体系,从而彻底解决困扰东北地区的城市供暖问题。为此,建议国家在制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及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优抚对象等补助标准时,要一并考虑冬季采暖费用,其具体标准不应低于当地采暖费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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