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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食用油将退市12家单位率先行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2:44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蔡淑娜通讯员郑俊娟)为了让市民吃上放心的食用植物油,建立和完善我市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秦市工商局决定从2006年3月1日起,率先在城市区12家挂牌的食品安全示范经营单位(含分店和连锁店)禁止散装食用油的销售。

  据介绍,散装食用油又称为“六无食用油”,即:无标识、无品牌、无品名、无等级、无厂址、无“QS”标志。在批发、运输、零售和分包、散卖过程中容易产生污染和掺杂
、掺假问题,质量无法保证。市工商局近日责成金原超市、广缘超市太阳城店等12家食品安全示范经营单位禁止散装食用油的销售,要求12家食品安全示范经营单位上市销售的食用油必须具有食品安全市场准入的“QS”标志,原出售散装食用油时使用的售油器一律停止使用。这也是工商部门实行进货查验收、定期抽检制度等食品安全工作十大举措以来,首次对食品实行退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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