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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55元过路费动气 司机对收费员行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2:44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张玲 通讯员李金英)想少交55块钱的过路费而没有得逞,货车司机王某将水泼向了收费亭,随后将拦截的收费员撞成重伤。

  2月27日,王某被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而且他还将承担被害人医疗、护理等各项费用,其花费了30多万元购置的货车也被依法扣押。据了解,2005年11月5日晚8点11分许,王某驾驶一辆大货车,行驶到京沈高速山海关主线收费站时,
收费员小杨向其收取290元过路费,王某向小杨出示了伪造的载重10吨的行车证,企图按照10吨的标准缴纳过路费235元。小杨及时发现,坚持按290元收费,王某如数缴费,但王某在发动货车的同时,谩骂小杨并将车内的半瓶矿泉水泼向其脸部,水洒到小杨面前的微机键盘上。小杨出来对车拦截,王某开车故意顶着车前的小杨向前行驶,致使小杨后退着走了大约40米。当车行至岛头区时,王某将车向左侧打轮,导致小杨被卷到车下,左腿被轧,造成重伤。王某让同车司机开车行驶,自己徒步离开,最终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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