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市出台人事培训教育奖励暂行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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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2:48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秦建军通讯员贺中利王聪)从即日起,只要秦市各政府机关单位或个人在工作中积极上进,多多组织培训,传授技术知识,就有可能拿到有关部门刚刚设立的六项奖励。得奖的单位在年度考核中还将获得额外的优秀比例名额。 昨日记者从市人事培训中心获悉,《秦皇岛市人事培训教育奖励暂行办法》于2月14日正式出台了,这是秦市根据省政府《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定》和《河北省继续教育规
此《办法》明确规定了奖励办法、奖励条件等各项制度。奖项设置遵循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集体奖设有秦皇岛市人事培训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秦皇岛市公务员培训工作先进单位、秦皇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个人奖设有秦皇岛市人事培训教育工作先进工作者、秦皇岛市公务员培训工作先进工作者、秦皇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先进工作者以及各单项培训的优秀学员。 对获得集体奖的机关、事业单位,可增加其当年年度考核1%的优秀比例,此奖将从今年开始每年年终进行评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