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纳入失业统计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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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3:00 舜网-济南时报 | |||||||||
据新华社济南3月1日电(记者 王志)从3月1日召开的山东省就业工作暨失业保险工作会议上获悉,为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管理和社会保障制度,山东将开展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农民工也被纳入就业、失业统计范围。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矫学柏说,为加快山东省的城乡统筹就业进程,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选择部分条件较好的市、县,从今年开始,利用2年左右的时间,开展
根据《2006年山东省就业工作要点》,山东将探索城乡一体的就业、失业登记办法,实行“双轨运行”的统计方法,将有就业愿望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纳入就业、失业统计范围。山东将进一步强化城乡一体化观念,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服务体制,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平等竞争的就业机会和服务。将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全面开展“农村劳动者技能就业”项目,进一步缓解“务工难、招工难”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