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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农民工喝蒸饭水中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3:03 山西晚报

  事发朔州市一工地,幸亏抢救及时均无大碍

  本报3月1日讯(记者梁保忠)今天,朔州市城北鱼场附近一建筑工地发生集体饮水中毒事件。6名农民工因饮用蒸饭水中毒住院,幸亏抢救及时,无人员伤亡。

  今日下午7时许,记者接到报料后赶到医院,6名农民工都在病床上躺着,均神志清
醒,医生正给他们输液。其中一名叫张宝的农民工单独住在一间病房,输液的同时还在吸氧。旁边陪侍他的一位农民工说,张宝中毒最重,刚刚清醒过来。据了解,中毒者均来自河北邯郸,都是亲戚,其中包括一名儿童两名妇女。今日上午9时许,他们喝了蒸饭的水,大多数人只喝了一碗,只有张宝喝了两碗。10时许,部分人开始出现头晕、恶心、腹痛等症状。起初,大家以为是小毛病,并未在意。后来病情越来越重,大伙才于11时许来到医院检查,结果是亚硝酸盐中毒。

  当地卫生部门闻讯赶到医院调查毒源,经过对工地食堂的食物原料进行化验后,确认并无问题,最后才得知,原来中毒者全都喝了蒸馒头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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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水在烧煮时,会促使水中氯气与有机化合物混合,其中一种“硝酸盐”会变成有毒的“亚硝酸盐”,可以使人体中的血红蛋白变为“亚硝酸基血红蛋白”,令红血球失去带氧能力;若长时间饮用“亚硝酸盐”,它还可能在进入人体后,经胃酸作用产生一种有毒性致癌物质“亚硝胺”。所以,开水烧的时间不宜过长;蒸饭的水不能喝,也不能用凉开水、蒸馏水养鱼、浇花等。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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